伊春绥芬河金山国旅旅行社出国旅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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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社设立
发布时间:2019年02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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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立旅行社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申请设立旅行社,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即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、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;
(二)有必要的营业设施,即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、传真机、复印机、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;
(三)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。
- 企业信息
- 状态:普通会员
- 核实:
- IP属地:黑龙江
- 联系方式
- 联系人:经经理
- 座机:---
- 手机:---
- 微信:---
- 地址:黑龙江伊春市伊春区通亚街50号